【編輯室的話】
閨房情趣不是例行公事,有變化才有火花!
你還記得嗎?你和另一半曾經無法讓雙手離開彼此,也曾經無法克制熱情而在眾目睽睽之下又親又抱;甚至在另一半將碗盤放進洗碗機時,都能嗅到其中微妙的性暗示?
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一旦踏入將難再有談戀愛時那種快樂感,取而代之的是生活中柴米油鹽醬醋茶……等繁瑣的日常事務,日復一日下激情不再,生活趨於平淡,愛情慢慢轉化成親情之後,性生活都可能成為例行公事,按表操課。
但是,婚姻真的有那麼恐怖嗎?麻辣女王貝蒂在《終極挑逗:對你的「愛」,「愛」不完》(原書名:關起門來做快樂的事)一書中不避諱地和我們分享她的婚姻生活,她和老公賀伯特也曾經擁有以上那些讓人臉紅心跳,心頭小鹿亂撞的激情、曖昧,只是在長達十年的婚姻生活中,除了習慣讓兩個人激情褪去,加上身體健康亮起紅燈,那些彼此充滿渴望與慾望的念頭開始逐漸消失,甚至不復記憶……,然而就在他們婚姻瀕臨破裂之前,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卻發生了微妙的化學變化,因為貝蒂的一個提議,為期一年的52個「色誘計畫」就這樣展開了。
在這一段色誘挑逗的過程中,貝蒂和老公兩個人不僅絞盡腦汁想出了許多以往未曾嘗試過的「招術」與「姿勢」,原本平淡的生活,也慢慢出現了不一樣的火花。他們開始期待和對方約會,期待做愛;貝蒂也在一次又一次挑逗間,燃起身體更多的慾望,讓原本矜持的她開始敢大膽說出自己的渴望,不再被動等待,而是主動出擊;賀伯特則在挑逗過程中,感受到除了享受性愛,多付出一些關心更是維繫兩人感情的重要關鍵。
一段意外的插曲交織出了52個有點色、有點感動還有點溫暖的故事。
婚姻是不是戀愛的墳墓呢?這恐怕是只有當事人才能回答的問題。只是在你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請先仔細想想最初想要和對方結婚的那個「動機」到底是什麼?貝蒂和賀伯特雖然在婚姻和「房事」上遇到瓶頸與困擾,但他們的「相愛」克服了這些問題,讓兩個人的感情變得更美好。
無論你對於「愛」或「閨房技巧」……等任何婚姻中一切事情感到困惑,《終極挑逗:對你的「愛」,「愛」不完》都是一本值得你好好看一看的書。
【作者序】
關於性愛這檔事
我知道,我接下來所要聊的內容,可能會顯得我太過保守、拘謹,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。
真的,我並不是個老古板,我只不過有段長達十年的婚姻而已。這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;不過,如果畫出兩個圓,一個代表「性保守」,另一個代表「結婚十年」,我想這兩者之間的重疊面積應該很可觀。我將這個想法告訴我的老公賀伯特,他說:「嗯,看起來就跟外陰的形狀一樣。」我們之間的情況已經演變得如此糟糕,早超越了佛洛依德的學說與觀點。
而且你看,我並不是太保守。在上面這段敘述中,我就這麼輕易地使用了「外陰」二個字。對,我可以跟你聊「性」,就是我,沒錯。只要跟著我在週六晚上走一趟酒吧你就知道,我會是那個坐在角落,說著幽默黃色笑話、逗得大家臉紅耳赤的那個人。
不過,這一切僅止於口頭上說說而已,這點我絕對是箇中好手。在真實生活中,在我們的臥房裡,我的性開放程度就跟瑪莉懷特豪斯(Mary Whitehouse)一樣。嗯……還是把這句話刪掉好了,我無權中傷瑪莉。就我所知道的她,搞不好在這方面是個很主動的人。
重點是,我並非天生就是個容易對性愛感到煩惱、不安或難以放鬆與享受的人,也並非出生在性壓抑的環境裡(相反的──我母親對性愛的熱情會讓《慾望城市》(Sex and the City)裡的珊曼莎也甘拜下風),而且我一點也不反對做愛。只不過,我開始有點討厭自己不得不去注意它的這個事實。
賀伯特和我的關係剛開始很不錯,我們幾乎無法忍受離開彼此半步。不過,那是15年前的事了,當時我只有18歲。現在的我33歲,性對我來說似乎已遙不可及,我都快記不得上一次做愛是什麼時候了。我們兩個幾乎不做愛了;如果我們做愛,通常都是出於一種義務。有多久沒做了?有一個月了嗎?嗯,我想我們真的應該來一下了。等等,讓我先去把腿毛刮乾淨。
有的時候,我感覺自己所有的慾望好像都已消失殆盡、不復存在。以前,慾望總是會悄悄降臨,點燃我身體和想像力的火苗;即使是最無意又無形的事物也能勾起我的慾望:一個夏日午後,從他肌膚傳來的一陣溫暖芳香,或是一個眼神交會的剎那。但是現在,即使我刻意尋找,它卻匪夷所思地消失不見蹤影。我還記得情慾是怎麼一回事,也應該還能隨心所欲地將它喚醒,但事情卻不如所願。我覺得自己好像在找我走失的貓,周邊一切都讓我覺得牠應該要朝我跑過來了,但我卻只是在空蕩蕩的院子裡喊叫著牠的名字。
《終極挑逗:對你的「愛」,「愛」不完》不是要談論一段消逝的愛情;賀伯特和我深愛彼此,而且我們也非常幸福、快樂。我們沒有小孩,所以不會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盡,或是因此而無法做愛。只是,臥房裡的火花不知何時開始熄滅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點難為情。
照理說,一段甜蜜的關係應該可以激起更多的實驗性行為,不是嗎?但在我的經驗裡卻並非如此。賀伯特是我最好的朋友、我的知己、我的支柱。不論我有沒有生病,他都是那個對我關懷備至的人。他知道什麼事會讓我難過、什麼事會讓我生氣,也知道什麼事會讓我高興。在我們兩個之間所建立的安全感,是世界上最有價值的事物。
可是,這樣的安全感對性來說,卻是致命的一擊。現代的婚姻關係實在太過「友好」,誰會想要因為向對方示愛而失去那美好的安全感?我們分擔煮飯和打掃的工作,也彼此傾訴心事,並在生命歷程中盡力去支持對方。在這些事物當中,哪裡還有性的存在?哪裡還有神祕感?哪裡還會有讓人心跳加速、小鹿亂撞的感覺?
在我和賀伯特現在的婚姻裡,性就像是一隻潛伏在花園底下、虎視眈眈的醜惡蟾蜍。我們暗地裡對它感到害怕,但同時也明白自己會對它著迷。我們沒辦法真的動手消滅它,所以希望它會自動死去。我們以為性愛已被安排在日常生活之外,但這種天性卻不斷為難、提醒著我們它的存在。
就算我突然覺得有股衝動,想要跟賀伯特做愛,我也不知道該從哪裡開始。不論是在口頭還是肢體動作上,我們之間就是不再存有任何的性暗示或性感的表現;我們喪失了在這方面的想像力。對我而言,要向賀伯特承認,有一部電影、一幅畫或是一件衣服讓我覺得自己很性感,是件很痛苦的事情。這麼做實在太荒謬了,我可是他值得信賴又明理的老婆。我不是說他會反對我這麼做,只是他很可能會大吃一驚,然後我們兩個都會掉進「高度自我意識」的陷阱裡。總而言之,性,就像是我對自己隱瞞的一個祕密。
如果我還是只有18歲,絕對不會願意坦承自己的性慾,但那是因為當時的我缺乏性經驗。而自從有了固定的性伴侶後(我很確定,我們對彼此都很忠誠),我的性能力還是停留在18歲。我可以向你保證,我這說法比實際情況來得含蓄許多,更何況現在的我早已沒有少女時期的結實腹部了。
如果你問當時的我,和賀伯特之間的性關係如何,我會老實地回答說:「美妙得令人陶醉」。但問題是,同樣的性愛不斷地重覆上演,它的價值也會跟著下跌。18歲時認為的「美妙得令人陶醉」,若是沒有任何的進步與進展,對33歲來說,就會成為「無趣又乏味」。奇怪的是,我們寧願回想過往的那些美好回憶,也不願意嘗試激發新的火花。我真是羨慕那些在 20好幾時,曾經換過不少男友的朋友們啊!她們豐富又精采的性經驗,都是我沒辦法體會的。
不過,後來事情有了變化。一開始,我們在隔了好一陣子之後──即使是以我們的標準來說──才再試著做愛。這也可能是因為我們待在旅館裡的關係──房間裡有按摩浴缸,櫃子裡還提供了按摩油。當你的房間被升等為蜜月房時,就是會出現這種情景。
若不好好利用房間裡提供的所有設備,實在是太說不過去了。但更重要的是,那天的性愛真是好得不能再好。事實上,當我們不再為此感到震驚後,我們又做了一次。那個週末我們一共做了三次;我可以向你保證,這對我們而言絕對是件大事。
這感覺就像是被某種天啟或是神示重擊一樣;我真是個愚蠢至極的大笨蛋!簡直太浪費了!有那麼多年紀相當的女人在外面和人發生性關係,希望能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。而我,早在這麼多年前就已經找到了真愛,卻這麼把他給白白浪費了!我的性需求如何是我的責任,為什麼要因為感到難為情而犧牲掉性愛?在一起長達 15年的兩個人,在這方面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瞭然於胸,但在我們身上,卻只存在不願承認又令人傻眼的無知而已。就算我有了性衝動,也不知道要如何讓賀伯特興奮起來。我不知道他在性愛方面的喜好,更別提我自己的了。我已經養成一種習慣,在問題還沒被提出之前就先回答「不」;而現在,是時候停止這麼做了。
抱著忐忑不安的心情,我緩緩走向正在廚房裡的賀伯特,並向他提出了一個想法。「我們永遠不會成為那種天天做愛的夫妻,」我說:「倒不如更實際一點;如果說,我們每週約定一天做愛,並且來點花樣,你覺得怎麼樣?我們可以在接下來的一年裡,輪流色誘對方。」
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賀伯特竟欣然答應了──事實上,他臉上展開了迷人的笑容說:「好啊!」
「但我們必須堅持下去,」我說:「我們兩個都一樣;這得花點心思。」
「我想我可以做到。」
「我們剛在一起時,性很美好,有一部分是因為我們整天都在期待它的發生;我們可以做得比那時再更好一點。」
「好,」他說:「太棒了,只要不過於複雜或辛苦就好。」
「不,不用太刻意,只要有趣、有心就好。」
「而且,這也不代表我們不能在其他時間做愛。」
「別太得寸進尺喔!」
一切就這麼開始了。
第二天早上,我一起床就想到:「天啊,我真的說出口了。」這本來是我腦海中縈繞不去的一個美妙想法而已,但我卻將之摧毀,把它變成了奇怪的性愛約定。在接下來的一年裡,我得開始設想──還得做到──26次的色誘,並試著對賀伯特提出的26種色誘方式保持開放的心態。但我內心裡,早就因為難為情而退縮了。
我想沒關係,就算不把這當一回事,賀伯特應該也不會怎麼樣,畢竟我們也不是第一次對說出來的事情反悔了。這時,賀伯特正穿梭在廚房裡,而且還吹著口哨。
「既然是妳提出的想法,我想從妳開始是再公平不過的了。」他說。
「嗯……好;對,或許吧。」我無法反駁他的邏輯,而且我也不認為他會想先開始。
「那就星期五?」
「好,星期五。」
受限於我的想像力,「色誘」似乎應該是有趣又刺激的,甚至還帶著點威脅感。每個人選擇勾引另一半的方式可以表現出自己在性方面的品味,而這同時也是邀請對方一同享受情趣的舉動。要是你不確定自己到底喜歡什麼,那麻煩可就大了。
帶著絕望的心情,我做了所有理性的女人都會做的事:我在搜尋引擎上打了「色誘」兩個字。
天啊,網路上的相關資料還真不少。我很怕會點選到任何我不想看到的內容,更怕會在點選某個網站後,開始跑出無止盡的廣告視窗,搞不好還順便連我的硬碟也一併毀掉。究竟要如何漫遊在這個網路世界裡,才能找到有用的玩意?我到底在找些什麼?
當一連串網頁連結的選項前面出現一份國內報紙的名稱時,我著實鬆了一口氣。我謹慎地點選了裡面的「十大性愛玩具指南」,然後出現了緞帶手銬、用來打屁股的槳型軟墊,還有冷熱兩用的陶製人造陰莖。鎮定點;我得去為自己倒杯酒來。這些都是正常的嗎?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嗎?
我繼續瀏覽著網站連結的選項,希望能找到一些更適合「初學者程度」的內容。第一個網站顯然是經濟衰退下的受害者,裡面都是些不實內容;我趕緊把視窗關掉。
我跳過下個網站,純粹是因為它不好看。裡面跳出太多圖片,都是人工大胸脯的金髮女郎,這一直讓我聯想到尼龍製的女性內褲。這麼說或許太自我中心了點,但我實在找不出任何理由能讓我妥協品味,或是因此讓我的陰道受到感染。
更糟糕的是,那些高檔產品的售價根本就是要將我排擠在市場之外。剛才的報紙網站讓我連結到一個像是指套的東西(可以穿戴在中指上),這個在Coco de Mer2上竟要價560英鎊(約台幣27,000元)。這是真的嗎?我很難想像自己會砸下那麼多錢,只是為了讓兩個人彼此自慰好獲得短暫快感──這是我猜測的用途;老實說,它究竟該如何使用,對我來說根本是個謎。
這個網站嚇壞我了,不論是皮製的狗面具(價值220英鎊;看來是很實用又時髦的奴役用具;約台幣11,000元),還是價值300英鎊(約台幣15,000元)的性感內褲──它們很美,卻不屬於我這種人。我不禁在想──要這麼說有點丟臉──自己會不會只適合在Ann Summer3買東西;姑且不論我的「雄心壯志」為何,至少就價格上來說。
至少,Coco de Mer網站上的照片還試著呈現出一點美感,而且模特兒腿上都還有點肉,連陰毛也修整得乾淨不外露。網站Insinuate上充斥著年輕女子的色情照片,展示著她們纖細的身軀好讓男人們一飽眼福。我不禁懷疑,有多少男人買下那些衣物,然後在另一半將它們穿上時感到失望。我們不太可能都達到那種標準!不過,我的確有考慮要買一件布莉姬貼身性感內褲,直到我看見它的背面──大半臀部外露──才打消念頭。我不太確定我的屁股縫值得擁有一扇屬於自己的窗戶;我想,當我稱它為「屁股縫」時,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。
再來是Ann Summer 的網站,我以為自己一定會看到許多紅色、有摺邊、棉緞製的廉價蕾絲。我並沒有完全猜錯,但老實說,大多數的產品都跟瑪莎百貨(M&S)裡賣的東西差不多;這讓我又沮喪又欣慰。情況發展至此,我早已絕望的不得了。我心情低落地繼續瀏覽著,一邊想著自己是否真的需要這些情趣內衣。這並不是指我早已臣服於那些五件一包的內褲或是泛黃的內衣;事實上,我喜歡穿著保養得宜的內衣褲,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哪天是不是會被公車輾過。
但我開始覺得反感;為什麼我非得買些東西來讓自己變得性感?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們得靠著這些附加裝飾才能做愛?我的老天!現在甚至在Boots4 也買得到男用震動按摩環。我實在不得不認為,在過度氾濫的打摺花邊與麻木震動之下,我們正逐漸喪失性愛的核心本質。
於是我下定決心將電腦關機,認真地想著──如果我打算只靠自己的想像力,究竟該怎麼做才好。